达到一定年限的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? 1、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,有老化迹象; 2、主体结构出现裂缝、倾斜等异常迹象,危及房屋安全; 3、改变使用功能,明显增加负荷,有可能危及安全; 4、发生过自然灾害(如水灾、火灾、台风、地震),影响房屋正常使用; 5、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、基础、地铁运行及爆破震动作用; 6、危及房屋安全、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。什么情况下要进行代为鉴定? 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并且房屋责任人既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排除隐患,又没有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,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可以向其发现代为鉴定决定书,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代为对该房屋进行代为鉴定。 房屋常见的危险征兆? 征兆一:地面突然下陷、空鼓或裂缝突然增大。 征兆二:承重柱、梁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,并有持续发展。 征兆三:承重柱、梁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,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。 征兆四: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、脱落。 征兆五:房屋突然发生异常的声音,如“劈拍声”、“喳喳声”、爆裂声等。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? 1.设计因素——设计错误,无证设计,设计标准过低; 2.施工因素——未按标准、规范操作,未达到设计要求,偷工减料等; 3.材料因素——不成熟的材料,以次充好; 4.地质因素——特种地基土体; 5.人为损害——破坏性装修,缺修少养,使用不当,外界影响(如周边环境有爆破,基础、地下室、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); 6.自然影响——风、霜、雨、雪及腐蚀以及自然灾害(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台风等)。
Copyright ©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国内古风音乐联盟